恩讯舆情监测:2017-12-1《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141号:“现金贷”的特征: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
①利率: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②客户: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③催收: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④预扣费: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恩讯危机公关:
2、2017-12-7《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和20号:
①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风险排查和整治,对于未经许可开展此类业务的机构立即叫停,存量业务逐步压降至零。
②“现金贷”业务活动主要业务特征:●平台利率畸高,实际年化利率超过36%的。●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部分平台在给借款人放贷时,存在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金额,造成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与借款合同约定金额不符,变相提高借款人借款利率。●无抵押,期限短。“现金贷”平台主要通过无抵押信用货款,借款期限集中在1-30天,放款速度快等方式吸引借款人。●依靠暴利覆盖风险,暴力催收。
3、2017-12-28《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7号:关于综合借款成本及“现金贷”有关问题。各地应当继续做好对“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要求辖内网贷机构依照《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141号文件相关要求开展业务。对于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不予备案登记。
4、玖富P2P符合现金贷的业务特征:
①利率:玖富仅在141号文件发布之前,当期完成的年化利率高于36%的未偿还贷款借贷余额就高达人民币63亿元。在141号文颁布之后,年化利率高于36%以及高于50%的贷款,在公示的裁判文书和黑猫投诉上数不胜数。
②预扣费:玖富在向借款人放贷时,从借贷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担保费、保险费)等金额,造成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与借款合同约定金额不符,变相提高借款人借款利率。
③借款人:玖富对于借款人的资金需求不按规定审核,依赖自身建立和不断从第三方合作伙伴获取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和引以为傲的高科技风控模型进行评断,且每笔借款从开始申请到完成不超过3分钟。
④催收:玖富的第三方催收因暴力催收,在国家媒体、黑猫投诉、网络的报道屡见不鲜。玖富旗下北京闪银奇异公司,是因高利放贷致使西安一名21岁女孩于2019年2月26日凌晨3点30分跳楼身亡的现金贷平台之一,各大国家媒体、新闻网站等都进行了报道。
⑤玖富的网贷业务收入9成以上是来自现金贷。玖富P2P网贷经营早已背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本质,变异为超级放贷人、超级总包办人、影子银行。玖富在玖富普惠一侧以P2P名义归集出借人资金,在包括玖富万卡等旗下机构一侧,对借款人进行现金贷放贷,并且玖富的网贷业务收入9成以上是来自现金贷。玖富网贷进行现金贷放贷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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