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昭通监管分局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中心支公司连开三张“罚单”,剑指该公司虚列薪酬及费用套取资金,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罚单介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中心支公司的相关行为违法《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昭通监管分局对其罚款69万元。
除此之外,由于戈某(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某(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中国银保监会昭通监管分局分别对二人处以罚款4万元、2万元。
(文|《财经天下》周刊作者 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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